在湖北荆门,不同参保类型的产检费用封顶线有所不同: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门诊检查费用先由生育保险按每人每个妊娠周期 600 元的标准限额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门诊检查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依照《荆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前门诊检查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取消日限额按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属于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经生育保险按每人每个妊娠周期 600 元的标准限额支付后,后续发生的产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