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的政策,试管婴儿的相关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下是具体信息的详细说明:
1. 是否可以报销
甘肃省已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涵盖以下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 取卵术
- 胚胎培养(包括囊胚培养)
- 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
- 胚胎移植(包括冻融胚胎移植)
- 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
- 胚胎辅助孵化
- 等等。
3. 报销比例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且不挤占个人门诊统筹或门诊共济基金限额,不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区分甲、乙类项目。
4. 报销条件
- 参保人员:必须是参加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 医院资质:必须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批准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如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和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不予报销。
- 特殊要求:女方年龄需在35岁以下,男方年龄需在55岁以下,并需提供结婚证明和确诊为不孕不育的证明。
5. 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限制:目前,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暂不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原则上应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结算。
- 报销次数限制:每人每项治疗项目医保基金支付次数限2次,终生有效。
6. 其他补贴政策
甘肃省对于特定条件下的不孕不育家庭(如低保家庭、失独家庭等)还提供一定的补贴或优惠政策。例如,兰州市对符合条件的不孕不育家庭可能给予资金补助。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操作流程,建议联系甘肃省医保局或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