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东聊城医保政策,产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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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聊城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对产前检查实行按人头定额支付,标准为 800元/人 (多胎按一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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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定额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二、住院生育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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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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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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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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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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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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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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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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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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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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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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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 1800元 ;
人工干预分娩(如手剥胎盘术、引产等)最高支付 2100元 ;
严重手术(如子宫破裂修补术、剖宫产)最高支付 2800元 ;
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补贴 500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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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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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已通过个人医疗账户支付的费用不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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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未就业配偶生育可享职工医保标准的50%补助。
建议孕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