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发布的最新政策,张家口市烟花爆竹管理新规如下:
一、禁放范围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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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全时段禁放
全县区域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居民区、厂区、林地、草原等高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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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补充说明
- 宣化区 :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违规物品。
二、违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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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对单位或个人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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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因燃放引发火灾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策依据与执行部门
- 该政策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由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等联合执法。
四、公众责任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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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遵守 :不购买、不燃放非法或超标产品,主动配合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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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 :通过转发政策文件、参与社区活动等方式,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环保。
五、其他说明
- 春节等传统节日的特殊规定 :目前未明确提及春节是否允许限时燃放,建议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政务平台查询最新通告。
以上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违反规定者将面临严肃处理。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环保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