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云南 2020 定额人工取费标准如下:
- 2023 年 5 月 1 日前签订合同并执行 20 定额,2023 年 5 月 1 日后完成工程量人工费调整方式:凡 2023 年 5 月 1 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并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2020 版)》的建设工程,按 2023 年 5 月 1 日(含)后完成的工作量调整人工费,计算基础为人工费(即定额基价中的定额人工费和规费),本次调整幅度为 10.39%,调整部分的定额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仅计算税金。
- 软件设置方法:新建的工程默认已执行云建科〔2023〕54 号文,其他项目界面人工费调整行,取费基数为(RGF+JSCS_RGF)*10.39%+RGJC_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