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就医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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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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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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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五区及省内其他市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元,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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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6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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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900元,报销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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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 :起付线降低100元(不低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最高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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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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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就医备案后:起付线1500元,报销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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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起付线3000元,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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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0-1万元报销80%,1-2万元85%,2-3万元90%,3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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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35万元+40万元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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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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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无起付线,报销95%(日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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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无起付线,报销90%(日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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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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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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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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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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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0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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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0-1万元报销80%,1-2万元85%,2-3万元90%,3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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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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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比在职职工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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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年龄调整(45岁以下3000元/年,45岁以上3500元/年)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