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病救助的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门诊特定病报销(含肝硬化等23种病和白血病等7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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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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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硬化等23种病:每年5月、11月需到定点医院医保科提交诊疗手册、申请表格等材料初审,通过后发放《门诊特定病医疗证》,7月、1月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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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等7种病:每季度末到首诊医院医保科申请,通过后同样发放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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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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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具体由医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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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2024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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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一寸免冠照片、社会保障卡等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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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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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在医保科登记、审验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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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诊断书、住院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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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补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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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2万元(2016年数据,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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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限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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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药品报销(如“救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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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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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需向社会保险事业局提交特药使用申请、评估表、身份证件及医疗文书,选择1家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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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待遇有效期1年,需重新评估确认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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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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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般为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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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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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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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结算与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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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同步报销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否则需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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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需定期提交材料审核,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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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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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调整了罕见病报销政策,将三种罕见病单独列支,最高报销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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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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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医保经办机构通知,及时办理门诊特定病备案和年度审核,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