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没有单独针对产检费用医保报销比例的明确规定。
不过,延边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的统筹报销比例为 50%,年度门诊用药费用最高限额为 700 元。如果是城镇居民医保,在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300 元,报销比例为 5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 元,报销比例为 50%。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方面,通常是 1800 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 50%。
吉林省自 2025 年起,参保职工产检费用取消起付线,职工医保参保者产检费用报销比例为 7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 2000 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 1500 元。超出产前检查待遇支付限额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延边州应是按照吉林省的统一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