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医保报销范围覆盖住院、门诊、大病及特殊病种,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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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可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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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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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5%,年度累计不超过16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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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慢)病 :需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病种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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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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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病种
如门诊规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可按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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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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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后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递减(一级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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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门诊55%,慢性病患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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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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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后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一级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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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普通门诊55%,慢性病患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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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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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400元;城乡居民医保无统一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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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设有年度累计封顶线(如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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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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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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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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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门诊病历、费用明细、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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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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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参保登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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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县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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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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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除职工医保外,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所有城镇及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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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门诊、住院需先自付一定金额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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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自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平台数据,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