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医保政策,住院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起付线: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 特殊人群(如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
-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0%
- 三级医疗机构:70%
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 一级医疗机构:94%
- 二级医疗机构:92%
- 三级医疗机构:90%
- 退休人员:
- 一级医疗机构:97%
- 二级医疗机构:96%
- 三级医疗机构:95%
- 在职人员:
- 起付线:
- 第一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55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 第二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收取起付费用
三、补充说明
- 报销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超出目录范围的部分需个人承担。
- 报销流程:
- 住院时,参保人员需先缴纳押金。
- 出院后,携带住院病历、费用明细、正式发票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报销金额将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
四、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综合自马鞍山市医保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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