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州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医保待遇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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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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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门诊:城乡居民医保从1200元/年提高至1500元/年,在职职工从1500元/年提高至1700元/年,退休人员从2000元/年提高至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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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门诊:在基础限额上再增加1000元,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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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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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退休人员从87%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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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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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保支付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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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调整
- 2025年1月1日起,因医保系统未直接结算的费用需在1年内申请零星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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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2025年1月1日起,除医保系统原因外,所有医疗费用需在医院直接结算,取消零星报销。
三、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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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4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4060元/月,下限为4462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464.0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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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调整自2023年12月起执行。
四、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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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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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互助保障:60元/人·期,按医保结余的60%给予补助,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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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互助保障:36元/人·期,门诊补助与住院医疗相同,最高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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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政策
- 调整了慢性病种范围,实施市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政策。
以上政策旨在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和优化支付机制,进一步保障职工医疗需求,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