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的医保“双通道”报销政策旨在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即“国谈药”)的供应和使用,同时优化报销流程,减轻患者负担。以下是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1. 政策背景与目标
“双通道”政策是国家医保局为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及性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镇江市的政策目标是:
- 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方便获取急需的“国谈药”。
- 提高医保报销效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 优化医保基金使用,确保待遇公平。
2. 政策覆盖范围
截至2024年,镇江市的“双通道”政策已覆盖以下药品:
- 337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其中包括197种单独支付管理的药品。
- 新增药品:如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和盐酸埃克替尼片,这些药品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由医保直接报销。
3. 报销规则
(1)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0%。
- 城乡居民医保:医保统筹基金支付60%。
(2)报销流程
-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购药,费用直接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无需个人垫付。
- 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也可直接报销,无需额外手续。
(3)不设起付线
- 使用“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不设报销起付线,直接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4. 政策调整与优化
近年来,镇江市的“双通道”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例如:
- 新增药品:2022年新增了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和盐酸埃克替尼片,并提高了报销待遇水平,报销比例平均提升约10%。
- 政策延续性:对部分药品(如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等)调整了管理方式,但报销待遇保持不变。
5. 注意事项
- 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其他药品需按照常规医保政策报销。
- 定点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以确保报销顺利。
6. 政策优势
- 用药可及性提高:覆盖更多急需药品,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 报销流程简化:无需垫付费用,减轻患者经济压力。
- 待遇水平提升:通过新增药品和优化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如需进一步了解镇江医保“双通道”政策的详细内容,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