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不满20000元的部分: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
-
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
-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
对于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但医疗保险待遇仍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建议:
-
了解具体政策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在异地就医前,详细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
-
提前备案 :异地就医前,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尽量选择已经接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