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牙科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
甲类项目
包括基础拔牙(如松动牙拔除)、龋齿充填、根管治疗、牙周病治疗等基础口腔治疗项目。
-
乙类项目
涵盖复杂拔牙术(如智齿、埋伏牙)、部分口腔修复(如烤瓷牙)、特殊牙周治疗等。
-
丙类项目
全部自费,包括牙齿美容(美白、贴面)、矫正(正畸)、种植牙等非治疗性项目。
二、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
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个人自付25%,退休职工自付15%;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85%。
-
-
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统一为5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
-
职工医保: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以下200元;
-
居民医保:400元。
-
-
封顶线
年度报销上限为10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
自费项目
-
牙齿矫正、种植牙、美容类项目(如贴面、美白);
-
洗牙、预防性检查等门诊项目。
-
四、补充说明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如烟台市提高在职职工报销比例至55%)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或定点医院;
-
部分项目(如根管治疗)可能需先通过门诊慢性病认定才能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保政策及口腔医疗项目特点,实际报销需以就医时医院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