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异地剖腹产的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还与是否备案、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等因素有关。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情况:
- 福建省: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在职职工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 78%,在二乙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 83%。除急诊和抢救外,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未事先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零星)报销的,降低统筹基金支付 5 个百分点。
- 淮南市:参保地是寿县,异地分娩实行定额报销,符合手术指征剖宫产报销 4848 元。
- 宣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剖宫产定额补贴标准为 4000 元。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转诊,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先自付 10% 后,再按三级医院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为 700 元 / 次。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非急诊且未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个人先自付 20% 后,再按三级医院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为 700 元 / 次。
- 六安市:异地生育实行定额补助,剖宫产 3200 元。
- 鄂州市: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和住院分娩期间因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区分分娩胎次数,不区分顺产与剖宫产,使用 “生育住院” 类别结算,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限额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当地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