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元/人。
- 门诊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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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门诊特殊疾病按门诊可报费用的70%报销,精神疾病按90%报销,年度限额合并计算,最高可报6000元/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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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门诊特殊疾病按住院报销。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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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0%,一级医疗机构为75%,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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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加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还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分段报销比例为10%~50%,年度支付限额为50.6万元/人。
- 大病 :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即自动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分段报销比例为60%~80%。
- 辅助生殖医疗服务 :
- 包括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在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50%,每人限额为两次。
- 连续缴费激励政策 :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每连续缴费两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增加10%,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眉山市居民的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及时参保并了解相关待遇,以便充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