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医疗保险政策,门诊报销额度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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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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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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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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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统账结合2500元/年,单建统筹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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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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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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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1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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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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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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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精神疾病按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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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多申报3种疾病,年度限额6000元/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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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门诊特殊疾病
- 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具体比例需参考住院报销政策)。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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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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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合规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4年政策文件,2025年政策尚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