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深圳退休医保一档有以下新规定:
- 缴费年限:2024 年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 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但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其本人按规定继续缴费。
- 继续缴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 10 年。
- 缴费标准:2024 年 1 月起,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 6475 元。退休一档医保缴费为元 / 月。
- 门诊报销额度: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一档医保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年度统筹报销额度为 11532.78 元,直接去二级及以上医院额度为 50%,即 5766.39 元。
此外,《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后,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更灵活,取消了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规定范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