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家庭共济账户的启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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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需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绑定近亲属的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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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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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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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状态需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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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使用的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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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包括门诊自付部分的支付;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支付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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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
在定点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的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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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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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如职工大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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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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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家庭共济账户,选择亲属关系、转账金额及资金来源即可完成操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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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其他亲属的职工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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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医保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适用于安徽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