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天的报销金额没有固定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参保类型、就医机构级别、报销项目、费用额度以及当地医保政策等。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医保报销情况供参考:
- 北京市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达到 70%,退休人员达到 85%,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 90%,门诊报销 2 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 60%、退休人员报销 80%,上不封顶。住院方面,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 85% 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 90% 以上,最高可达 99.1%,住院封顶线为 50 万元。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封顶线 4500 元,住院封顶线为 25 万元。
- 宿迁市: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 200 元、400 元、6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96%、92%、88%。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 30 万元;超出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报销 90%,年度报销限额 30 万元。
- 十堰市:职工医保参保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500 元、1000 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 2 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300 元、800 元。报销比例分别为 90%、88%、85%,退休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 92%、90%、87%。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12 万元。参保人员当年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12 万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 80% 支付,参保职工个人支付 20%,每人每年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30 万元。超过 30 万元以上部分,按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每满一年,增加 5 万元的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不变。
- 乌鲁木齐市:职工门诊统筹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线第一次 20 元,第二次及以上 10 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 75%,退休职工 8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200 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 40 元,第二次及以上 20 元,支付比例在职 65%,退休 7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400 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第一次 90 元,第二次及以上 45 元,支付比例在职 55%,退休 60%,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900 元。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当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