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一档停交后,医保在一定条件下还能用。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单位、参保人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 1 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也就是说,若参保人在某个月停止缴交医保费,从次月 1 日开始,去社康中心、医院看门诊、住院等,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报销待遇,但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继续使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