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云南楚雄,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分甲乙类,甲类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支付比例报销,乙类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支付比例报销。而目录外的自费药,基本医疗保险通常是不能报销的。
不过,楚雄有 “楚雄惠民保 2025” 这一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果参保了该保险,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合理自费费用,报销比例提升 30%,升级版非既往症人群国内特定高额药品费用、CAR - T 治疗药品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升至 90%。所以,符合 “楚雄惠民保 2025” 保障范围的自费药费用,可按规定由该保险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