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不同
鹿邑县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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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或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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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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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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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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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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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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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30%。
此外,对于慢性病或特殊病患者的门诊报销政策更加优惠,通常不设起付线,在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可按政策规定费用的70%予以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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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患者在选择就医地点时,优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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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申请二次补偿,以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