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可以在惠州使用,以下是不同险种的使用情况:
- 医疗保险
- 住院:深圳医保参保人无论有无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已实现直接结算。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支付比例方面,备案、转诊的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异地急诊抢救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 支付,其中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 普通门诊: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无论有无办理省内常住内地备案,其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前提是医疗机构系统支持)已实现直接结算。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已实现省内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费用的联网结算。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
- 生育保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因工作或居住等原因在省内异地其他地市发生计划生育、产前检查或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备案,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异地生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实现异地生育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同时符合在深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情况下,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通常不在惠州直接使用,但在办理异地居住等相关手续后,养老金可通过银行等渠道发放到参保人在惠州的账户。
-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可通过线上渠道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 APP、粤省事、支付宝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或线下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领。在惠州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不受参保地在深圳的影响,但一般需按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