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6 元是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相关情况如下:
- 政策依据: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公布 2022 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 2023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 号),佛山作为第二类片区,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4546 元,即按 2022 年度第二类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7577 元的 60% 调整;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26,421 元,即按 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8807 元的 300% 调整。
- 适用范围:该缴费基数下限适用于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计算。在这个期间内,企业和职工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 4546 元 / 月,则按 4546 元作为缴费基数;若高于 4546 元 / 月,则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 26,421 元 / 月。
- 缴费比例及金额:在 2023 - 2024 社保年度,佛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 14%,个人缴费比例为 8%。以 4546 元为缴费基数,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 4546×14% = 636.44 元,个人每月缴费金额为 4546×8% = 363.68 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调整为 4767 元,上限调整为 27,50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