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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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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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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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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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均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10年,且累计缴费年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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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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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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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或管理岗位可达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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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的计算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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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认定 :包括职工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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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 达到退休条件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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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处理 :
- 若未达到20年,可继续缴费至达标,或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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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同样适用20年累计缴费年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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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跨地区参保时,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执行,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