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病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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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覆盖参保人员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目录的住院费用,包括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时,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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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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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治疗 :含化学治疗、放射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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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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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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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大病治疗 :包括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躁狂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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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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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每年1万元,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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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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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1-3万元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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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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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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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就诊(紧急抢救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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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工伤复发、交通事故伤害、自杀治疗、医疗事故等特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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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规定需自费的费用 。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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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与商业险的衔接 :部分费用(如自费药)可能由重疾商业险报销70%(最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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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即时结算,无需专门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深圳医保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