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医院看病的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医院级别以及门诊或住院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
-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医院看普通门诊,可享受 50% 以上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和限额与就医的医院级别相关,越往基层,报销比例和限额越高。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70% 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 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除外。此外,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连续参保时间未满 12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60%;连续参保时间满 12 个月未满 36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75%;连续参保时间满 36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90%。
-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居民基本医保: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 75%、65%、55%,退休人员、60 周岁及以上居民相应提高 5%。
住院报销
- 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 94%、92%、90%。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 95%。
- 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在一级以下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 92%、91%、90%。退休人员、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 95%。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在市外就医时,报销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此外,医保报销还设有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等规定,具体可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