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宝鸡,医保并非仅限于住院才能报销。根据现有的信息,宝鸡市的医保政策不仅涵盖了住院费用的报销,还包括了门诊服务、特定病种治疗以及一些其他医疗服务的报销。
住院报销
对于住院费用,参保患者可以根据所住医院的级别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例如,在市域内的协议医疗机构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的90%;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8%;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62% 。大病医疗保险也有相应的报销区间和比例,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
门诊及其他服务报销
除了住院报销之外,宝鸡市也对部分门诊服务提供了保障。自202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年累计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100元,并且取消了每日(每次)支付限额,这意味着以前需要多次就医才能报销完的额度现在可以一次性报销 。口腔门诊的部分疾病治疗也被纳入了报销范围,职工在此类治疗中的报销比例为60% 。
特定病种与慢性病管理
对于患有特定病种或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宝鸡市同样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例如,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等慢性病都有对应的年度报销限额 。同时,针对大病保险,自付合规费用达到一定标准后,也将按照不同区间进行分段报销 。
报销流程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