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口可以自己交医保,但有一定条件限制。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深圳市灵活就业的非深圳户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按原有规定执行)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深圳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时不与养老保险绑定,可以单独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范围包括: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 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的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和社保自助服务机的方式办理:
- 线上办理: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选择 “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实名注册后申报,找到 “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阅读《深圳市个人参保登记缴费协议书》,并点击 “同意”,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 线下办理: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包括《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 变更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 或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必要,系统比对不过时提供)、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未办理深圳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
- 通过社保自助服务机办理:在社会保险自助服务机上也可办理相关业务。
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上下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60%—300%,缴费比例为 8%,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