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取标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年限养老金三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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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2025年2月起,宝鸡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89元/月,全市平均达2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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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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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最低标准升至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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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金台区再次提高区级财政补贴17元,但未明确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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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计算,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
三、年限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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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正常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每年增加120元(含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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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若60岁退休,缴费30年,则90岁开始领取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300元(30年×10元/年)。
四、待遇调整示例
以太白县为例:
- 2024年10月调整后,60-69岁最低204元,70-79岁214元,80-89岁224元,90岁以上234元,月人均养老金237.57元。
五、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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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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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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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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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缴满15年,需按政策补缴(含财政补贴及利息),待遇从补缴次月开始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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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行,两者养老金不叠加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调整,具体待遇以退休时官方核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