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走医保了还能让对方赔。原因如下: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交通事故中侵权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不因受害人使用了医保而免除。
- 医保与侵权赔偿的关系:医保主要用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对自身医疗费用的一种补偿,其支付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而侵权赔偿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两者性质和目的不同。医保报销部分是参保人在履行多年缴费义务后才享有的待遇,第三人(侵权人)不能因受害人有社会保障而免责。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果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所以,若使用医保报销了部分费用,在向对方索赔时,需明确这部分费用医保部门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受害人不能重复获得赔偿,通常需要将医保报销的部分退还给医保机构,再向侵权人主张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