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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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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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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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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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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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 :根据医疗费用分段补偿,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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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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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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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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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5000元以下50%,5000-10000元55%,10000元以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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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无起付线,5000元以下35%,5000-10000元40%,10000元以上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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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40000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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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时,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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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通过镇风险基金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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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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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仅限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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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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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需满足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等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淮安市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