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陵水,自费药通常不能通过医保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是由医疗保障部门规定的 “三个目录” 来确定的,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 “三个目录” 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 “三个目录” 内的,医保不予报销。自费药属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所以一般无法报销。
不过,海南有一些补充保险或特殊政策可能对部分自费药有一定的保障。例如,“惠琼保” 2025 版作为普惠型健康保险,覆盖医保外自费药品费用等责任,医保报完后,符合理赔条件的还能继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