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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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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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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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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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达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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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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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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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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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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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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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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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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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统账结合)/880元(单建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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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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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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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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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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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周岁以上: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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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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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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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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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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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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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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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门诊: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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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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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 同一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依次降低5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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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临时就医降低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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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
- 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均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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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院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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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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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 :超过年度支付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