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达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医保报销并不仅限于住院医疗费用,还包括门诊相关费用。具体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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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等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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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按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分段报销,起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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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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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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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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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含重庆)市外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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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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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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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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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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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7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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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每次降低50元,最低不低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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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收据原件、出院诊断证明等。
四、特殊群体
- 生育医疗 :顺产一次性定额支付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或6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综上,达州市医保不仅覆盖住院费用,还包括门诊相关费用,且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及时办理医保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