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和医保通常可以一起报销,但报销方式和顺序因地区及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受伤,经认定属于校方责任保险理赔范围,应先由校方责任险赔付。如果校方责任险赔偿的医疗费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例如,在青岛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属校方责任险赔付范围的,遵循先校方责任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医保补足的原则。
在实际报销时,通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报销顺序:部分学校规定先报销医保,再报销意外险,最后报销校方责任保险。如果报销医保后再报销校方责任险,需要提供报销资料中的发票、诊断证明、整套病历、费用清单、所有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分割单原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公章。
- 认定责任:需明确事故责任,属于校方责任的,由学校申请校方责任险理赔;经认定不属于校方责任险赔付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医保审核报销手续。
- 材料准备:报销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门急诊病历、费用明细、有效票据、校方责任证明等,不同地区和保险机构可能要求略有差异,需提前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