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在重庆,医保交了 10 个月后住院,报销金额需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费用金额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是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相关情况:
居民医保
-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 100 元 / 次,二级医疗机构 300 元 / 次,三级医疗机构 800 元 / 次。
- 报销比例:一档参保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 80%、70%、50%;二档参保居民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 5 个百分点,即 85%、75%、55%。未成年人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再提高 5 个百分点。
- 报销限额:一档为 8 万元,二档为 12 万元。
- 计算公式:报销金额 =(单次医药费用-自付费用-起付线)× 报销比例。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 18797 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 60% 支付,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 20 万元。
职工医保
- 起付标准: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 200 元 / 次、在二级定点医院 440 元 / 次、在三级定点医院 880 元 / 次;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 160 元 / 次、400 元 / 次。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 1 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 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 620 元 / 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 260 元 / 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 100 元 / 次。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8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87%,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90%;退休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仍按 95% 的比例支付。
- 报销限额:职工基本医保支付限额一般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 4 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大致的报销规定,实际报销金额可能会因具体的医保政策调整、医疗费用构成、就医情况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