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医保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就医机构级别、门诊或住院等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泰安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具体情况:
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报销:
- 一档缴费:乡镇(街道)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一级、二级医院为 70%;三级医院为 55%。
- 二档缴费:乡镇(街道)卫生院报销比例为 85%;一级医院为 75%,二级医院为 65%;三级医院为 65%。
- 普通门诊报销:报销比例为 50%,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限额为 500 元。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 65%。
- 门诊慢特病报销:报销比例大致在 65% 左右,其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提高至 75%。
职工医保
- 住院报销: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 85% 左右,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可以达到 90%。
- 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一般在 50% 左右。
- 急诊报销:急诊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 70% 左右。
此外,临时外出就医的个人需自行承担 10% 的费用,然后根据参保地的报销政策进行报销;未按规定备案的异地就医人员,其住院费用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将达到 30%,之后再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