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烟台新农合最新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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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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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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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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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20%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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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高血压 :门诊用药目录内乙类药品先自付10%,其余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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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按70%报销(需认定备案)。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160元,不结转。
二、住院报销比例
- 医疗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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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后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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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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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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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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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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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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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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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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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万元:70%
- 老年人及大病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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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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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特定病种(如先心病、肺癌等)按70%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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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提高(如京津冀地区镇卫生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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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部分药品(如糖尿病、高血压用药)需在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先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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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个人负担比例下调至25%,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75%。
以上政策综合了烟台本地化调整,具体执行以烟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