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找到黑龙江省关于 2025 年新农合医保新规定新政策的完整官方文件全文,但可以根据相关报道为你总结主要内容:
缴费标准
- 2025 年居民医保(含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400 元,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 670 元,筹资总额达到每人 1070 元。
缴费时间
-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各地可将参保缴费期延长到 2025 年 2 月底。
参保范围
- 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不受户籍限制。
待遇期限
- 集中缴费期参保: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纳 400 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延长缴费期参保: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 特殊时间参保:延长缴费期结束后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 3 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5 年 7 月 1 日之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 3 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 新生儿参保:2024 年出生 0 - 90 天(含 90 天)的新生儿,2024 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 780 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出生的 0 - 90 天(含 90 天)的新生儿,2025 年办理参保登记的,如同时缴纳 2024、2025 两年的医保费 780 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也可选择只缴纳当年医保费 400 元,待遇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出生的 0 - 90 天(含 90 天)的新生儿,2025 年 1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只缴纳当年医保费 400 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超过 90 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特殊群体参保
- 2025 年新纳入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当年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参保缴费期限制,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后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两年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 3 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断保政策
- 设置待遇等待期:从 2025 年起,没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者没连续参保的,参保后有 3 个月固定等待期。要是还断保过,每多断保 1 年,还得多等 1 个月。
- 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断保后再参保,每断保 1 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就降低 1 个百分点,即 4000 元,最多降低 8 万元。
参保激励机制
-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 1 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4000 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4000 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 8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