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保异地转移和就医备案的相关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一、医保转移(适用于跨省或跨市转移)
- 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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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合)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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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接收单位,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 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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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转出地《参保(合)凭证》、身份证、转出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等材料,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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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 个人账户转移
- 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账户金额转移至转入地社保账户。
二、异地就医备案(适用于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 线上备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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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当地政务网,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上传身份证、居住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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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
- 线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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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转诊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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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刷卡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报销),并指定1-3家定点医院。
三、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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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完成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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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需在就医前完成。
- 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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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开始享受转入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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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备案。
-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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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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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转出地《参保(合)凭证》、转入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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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人员 :需先参保缴费,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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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就医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3个月内参保缴费,超过3个月不予报销。
建议办理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当地社保机构官网确认最新流程,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