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信息,三门峡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每人每月:645元
- 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22.5元/人。
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每人每月:445元
- 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22.5元/人。
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38.5元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578.5元
- 照料护理标准:
- A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700元
- B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350元
- C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75元。
4. 政策执行时间
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5. 其他说明
-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同步调整。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内容或申请条件,建议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或访问相关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