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的统筹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医院级别以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沈阳医保统筹比例的相关信息:
- 门诊统筹待遇 :
- 沈阳市参保职工在本地职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门诊慢性病之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就医、结算,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800元。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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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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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4%,个人支付6%;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支付10%;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支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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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7%,个人支付3%;超过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6%,个人支付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91%,个人支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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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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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统筹支付费用不计入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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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为50%,退休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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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区/市属) :起付标准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为55%,退休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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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为55%,退休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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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三级医院(如医大附属一院、盛京医院等) :起付标准1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为50%,退休为55%。
- 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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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个人自付比例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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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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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自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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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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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个人自付比例为45%。
这些信息综合起来,可以帮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沈阳医保的统筹比例和相关待遇,从而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医疗费用。建议参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保类型,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