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2024年)
根据最新的信息,2024年十堰市医保门诊报销的规定如下:
项目 | 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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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急诊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
不能报销的情形 |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费用;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
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
注意事项
- 报销流程: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应准备好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并按时间顺序整理后,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报销地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医保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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