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门诊统筹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一般居民:一般居民在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90%。
-
学生儿童:学生儿童在基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100%。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门诊慢病鉴定标准、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为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
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只设一次起付线500元,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和转市外门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60%。市域外报销比例为6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具体情况请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