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休渔期的时间安排根据地理位置和作业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休渔期总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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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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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 5月1日12时开始,至9月16日12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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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作业类型: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可申请专项捕捞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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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南
- 休渔期: 5月1日12时开始,至8月16日12时结束 。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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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 :需按照 最长作业类型的休渔时间 执行。例如,若同时涉及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8月1日至9月16日休渔期和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5月1日至8月16日休渔期,则总休渔时间为 5月1日至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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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辅助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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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北: 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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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26度30分以南: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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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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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休渔期 :曾为5月1日至8月1日,后延长至8月16日,主要针对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交界线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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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调整 :将休渔期延长至9月16日,但2022年恢复至8月16日,2023年再次延长至9月16日。
建议渔船提前向渔业部门申请专项捕捞许可,并遵守休渔期规定以保护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