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甘肃省医保政策调整,医保统筹账户金额的划入规则如下:
一、划入标准
- 在职职工
个人账户仅计入本人缴费基数的2%(即个人缴纳部分);
单位缴费部分(68%)全部划入统筹账户。
- 退休人员
以统筹地区改革当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基数,划账比例为2%左右。
二、地区差异
-
较高标准 :省直、武威市、甘南藏族自治州为120元/月;
-
中等标准 :兰州、嘉峪关、金昌等9个市为90元/月;
-
较低标准 :白银市80元/月,天水市85元/月,临夏自治州100元/月。
三、改革影响
-
个人账户金额减少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月计入金额从改革前的2.5%-4%降至2%;
-
统筹基金增强 :原单位缴费部分(如54元/月)划入统筹基金,用于门诊共济保障。
四、门诊共济改革补充说明
自2023年1月1日起,138万参保职工通过门诊共济改革,在普通门诊结算支出2.93亿元。例如,缴费基数5400元的职工,改革前个人账户年计入1944元,改革后减少至1296元,差额用于门诊共济支出。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