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筹医保余额(即医保统筹账户)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如下:
一、主要使用情形
- 重大疾病报销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重大疾病(如肾移植后抗排异药费)或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下,可使用统筹账户资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
包括住院前7天留观费、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移植抗排异药门诊费等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
- 年度门诊统筹限额内费用
部分城市实行门诊统筹制度,用于支付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但每年有最高支付限额。
二、禁止使用情形
- 日常医疗费用
日常门诊、药店购药、体检等个人自费项目无法使用统筹账户资金。
- 账户余额提取
统筹账户资金属于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直接提取或挪作他用。
三、其他说明
- 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区别
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人个人所有,可支付自费部分、药店购药等;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有,仅限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年度清零机制
部分城市存在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超支后次年重新计算,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时出示医保卡,费用符合报销条件后由医保部门审核拨付。若需了解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