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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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限额为300元/年·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65%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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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按病种保障,38种慢性或重症疾病纳入保障范围。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85%,二级为75%,三级为70%,自治区三级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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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单列统筹 :包括部分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支付限额为4万元/年。
- 住院医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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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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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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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基金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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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24年南宁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住院可以享受的最高待遇为23.82万元加上大病保险待遇50万元,合计73.82万元。
- 大病保险待遇 :
-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5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